各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3〕28号),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,现将2014年中秋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9月6日至9月8日放假,共3天。
9月9日(星期二)上班、上课。
二、其他事项
1.节日期间,各单位要严格执行《关于加强教师节、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河海纪发〔2014〕6号)文件要求,严禁用公款送节礼、宴请,严禁滥发津贴、补贴、奖金和实物,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、宴请等行为。
2.节日期间,各单位要加强值班,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工作。
3、若单位组织集体外出,需将活动负责人、行程、外出人数等情况于放假前三天前报校长办公室备案。外出人员要遵纪守法,注意安全,加强自我防范。
校长办公室
2014年9月1日